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医保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64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请、价格采集、数据核算等程序,现对部分挂网药品信息调整如下。
一、对涉及9家企业10个通用名14个流水号的挂网药品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二、对涉及42家企业28个通用名93个流水号的挂网药品通用名、药品批件、申报类型、规格、剂型、包装、批准文号、暂停交易信息进行调整。
三、对涉及1家企业1个通用名1个流水号的集采中选药品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四、对涉及43家企业58个通用名74个流水号的挂网药品进行转厂信息变更。
五、对涉及6家企业名称信息进行变更。
六、新增55家企业账号信息。
上述药品的具体调整信息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于11月18日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函告我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