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20号)、《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对企业申报的相关资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23日,逾期不再受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投诉企业和内容将通过相关渠道反馈被投诉企业进行澄清,请投诉企业提交符合规定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将纳入信用评价记录。
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2020年第三批)明细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