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企业:
为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6年第四季度药品采购配送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配送情况
2016年10月1日—12月31日,全省共有298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基本药物配送,309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非基本药物的配送。
基本药物采购总数量为1.092亿支(盒、瓶),总金额为10.36亿元;配送总数量为1.085亿支(盒、瓶),总金额为10.29亿元;平均配送率为99.39%,配送率在85%以上(按配送率小数点后一位数值四舍五入进行计算,下同)的企业268家,配送率在85%以下的企业30家;其中,纳入甘肃省药品分类管理目录内的品规数在60个以上或配送药物品规数在500种以上配送率在40%—85%的企业有7家。
非基本药物采购总数量为0.475亿支(盒、瓶),总金额为13.32亿元;配送总数量为0.469亿支(盒、瓶),总金额为13.11亿元;平均配送率为98.8%,配送率在85%以上的企业282家;配送率在85%以下的企业27家;其中,纳入甘肃省药品分类管理目录内的品规数在60个以上或配送药物品规数在500种以上配送率在40%—85%的企业有9家。
二、违约责任
(一)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拟对药品平均配送率在85%以下的41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对配送省分类管理目录内药品的品规数在60个以上或配送药物品规数在500种以上,平均配送率在40%-85%的16家企业警告1次。
(二)对《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6年第92期(总第218期)、2016年第110期(总第236期)、2016年8月26日等3批)中被撤销GSP认证证书的企业警告1次,对甘肃省食药监局《关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6年第46期(总第172期))、《关于缴销平凉市陇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6年第67期(总第193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6年第74期(总第200期))中被吊销或缴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甘肃普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平凉市陇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县万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华卫药品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取消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资格。
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对照统计结果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如对本统计结果有异议,请在2017年1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附件: 2016年第四季度配送企业配送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