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医保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64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请、价格采集、数据核算等程序,现对部分挂网药品信息调整如下。
一、对涉及32家企业39个通用名43个流水号的挂网药品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二、对涉及47家企业63个通用名85个流水号的挂网药品通用名、规格、包装、剂型、批准文号、质量类型、申报类型、暂停交易等信息进行调整。
三、对涉及6家企业13个通用名21个流水号的集采中选药品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四、对涉及24家企业33个通用名39个流水号的挂网药品进行转厂信息变更。
五、对涉及11家企业账号名称信息进行变更。
六、新增58家医疗机构信息。
上述药品的具体调整信息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于11月30日起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函告我局。
附件:1.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信息调整表
2.部分挂网药品通用名、规格、包装、剂型、批准文号、质量类型、申报类型、暂停交易等信息调整表
3.部分集采非中选挂网药品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调整表
4.部分挂网药品转厂信息变更表
5.部分企业账号名称信息变更表
6.新增医疗机构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