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操作方案》的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开展生产企业和药品的资料申报与信息维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登录“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的“自治区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拟参加集中采购的产品信息(包含:双信封招标药品的经济技术标的评审分值、直接挂网药品的价格信息等)进行网上维护。
二、本次集中采购涉及的全部资质均通过“自治区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系统”上传数字证书签章的电子资质,同时在维护信息时绑定相应电子资质。
三、药品生产企业维护信息时必须真实有效。
四、维护时间:2017年12月26—2018年1月25日。
五、资质材料的相关要求请参照附件;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操作手册。
六、咨询电话:0991-3810354、0991-3810743
附件1: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资质材料构成.doc
附件2: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资质材料范本.doc
附件3:3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递交资料的格式及要求.doc
附件4: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系统操作手册.doc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