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经营(配送)企业:
《2018年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公布, 2018年7月5日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已开启配送关系维护功能。请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尽快登陆“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开始维护并确认药品配送关系。
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配送)企业在结果公布后20日内完成对《目录》中药品配送关系的确定。配送关系建立后,在采购周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在医疗机构未签订合同的前提下,如需解除,双方可在系统内申请并确认,自行变更。
(维护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附件: 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配送)企业维护配送关系操作帮助.doc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