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2月12日第四批集中采购目录公布后,根据企业反映,我们对已公布的目录进行了分类整理与复核,现对整理后的“增补目录”进行公示并作如下澄清:
1、由于2007年公布的增补目录与基本目录存在重复、错字、别字情况,经复核,剔除了有错误的目录,增加了部分通过审核的增补品种,形成新的“增补目录”,现给予公示,网上申报平台以此目录为准。
2、《增补申请表》的审核整理工作还在继续进行,还将分批公布请关注网上通知。
3、《补充目录》复审工作中遇到部分问题需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待后公布。
4、由于申报目录需分批公布,网上申报时间顺延,企业可继续登陆平台,填写申报信息。
附件:《陕西省第四批(增补)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增补目录(修订225)》
陕西省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