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招标中如出现企业投标价均高于基本药物采购参考价,招标采购机构按照排名顺序依次进行单独议价,直到合理确定价格为止。若均不能达成一致,宣布废标”等规定,现对高于我省采购参考价的第一批基本药物进行议价限价(企业名单附后),请上述药品企业于8月29日15时之前登录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报价系统(网址:http://www.ahyycg.cn:8080/),根据省采购参考价进行二次报价,逾时不候。
附件一:第二批议价限价企业名单
附件二:议价限价操作流程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