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
按照《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皖食药监药化流〔2016〕37号)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偏远山区(地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允许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参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划分名单的批复》(宜政秘〔2015〕152号),现确认全市偏远乡镇名单如下:
附件:《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一般乡镇和坚苦偏远乡镇划分名单的批复》(宜政秘〔2015〕152号)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