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辰庚医药有限公司和新疆康灵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11月28日,我局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12月8日、12月12日现场复查,上述企业现已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要求。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发还上述两家企业的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2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发还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