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2016年6月24日我省修订印发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甘卫发〔2016〕180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现将我省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期间参加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中标药品品规、药品配送企业全年积分、诚信档案及拟处罚详情况予以公布 (见附件1、2、3、4) 。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加强管理,把本辖区医疗机构诚信等级纳入督查范围,按要求上报相关数据。
一、基本情况
经统计,2016年度共有1579家中标企业、366家配送企业、566家医疗机构诚信等级为A级,占比分别为86.28%、84.72%、29.4%;249家中标企业、57家配送企业、351家医疗机构诚信等级为B级,占比分别为13.62%、13.29%、18.23%;2家中标企业、6家配送企业、141家医疗机构诚信等级为C级,占比分别为0.11%、1.39%、7.32%;867家医疗机构诚信等级为D级,占比45.04%。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中标企业有1826家、配送企业有404家、医疗机构有1928家、中标品规有11983个,占比分别为99.78%、94.17%、97.42%、99.7%;积分在60分以下的中标企业有3家、配送企业25家、医疗机构51家、中标品规 36个,占比分别为0.16%、5.83%、2.58%、0.3%。
二、数据分析
(一)以上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诚信等级为A级的占比80%多,B级占13%左右, C级占0.11%、1.39%,D级为零。
(二)医疗机构诚信等级为A级的占三分之一, B级的不足20%,C级占7.32%,D级占45%。其主要原因是未能按月上报价格公开数据及短缺药品监测点数据。
(三)有110家配送企业未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配送。
(四)积分60分以下的医疗机构网上基本药物采购率低。
三、拟处理意见
(一)根据《办法》规定,对有3次不良记录的4家配送企业,拟取消在我省的配送资格,企业纳入黑名单,2年内不允许参与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
(二)对2016年1月1日前进入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但未参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99家配送企业,拟取消在我省的配送资格。
(三)对积分低于60分的36个中标品规、3家中标企业、25家配送企业将进行约谈,并警告1次;对积分低于60分的医疗机构警告1次,所有处罚纳入2017年度诚信档案。
(四)对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一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者,奖励积分10分。
请各积分单位尽快登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通过积分管理及诚信管理模块核查本单位积分与诚信档案情况。若有异议或拟申请积分奖励兑换的请于4月24日前书面反馈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积分兑换结果与最终处罚决定请各单位于 4月 30日后下载本通知附件进行查询。约谈时间见网上通知。
联系人:张蕙
联系电话:0931-4818227
联系地址:兰州市白银路220号702室
附件:1、2016年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三方诚信档案
2、2016年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三方积分表
3、 拟取消配送资格的企业名单
4、约谈企业名单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