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开展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部分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工作以来,市医保局在严格落实月报制度的基础上,同时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填报工作开展核实抽查。现对六月份的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对前期《情况通报》整改措施落实较好的有晓琳连锁严桥店、满春堂文化东路店;依然存在问题的有黎民连锁城站路店(上报药品明细中,有5个品种有价格但没有药品),汇泽医药超市(上报药品明细中,有3个品种有价格但没有药品)。
医保部门通过每月对监测范围内的定点药店,不定期开展药品价格监测数据核查工作,加大了对药品价格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在前期通报中存在诸如“有意虚报、瞒报”、“上报的价格与实际售价不符”及“生产厂家、规格与监测药品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得到大幅改善。
目前,各药店对通报存在的问题均能做到自查自纠,药品价格监测的效果日渐显现。部分药店开始对监测药品逐步自主降价,同时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提升。 下一步,各药店对药品动态调整后所填报数据要做到及时更新。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