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各竞价企业:
山西省医疗机构2009年度挂网采购药品目录于2009年4月7日起执行,原规定一年的采购周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和挂网药品使用延续性,经山西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延长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周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医疗机构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延长至2010年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正式执行之日,在此期间各医疗机构仍按2009年度挂网目录执行。《山西省医疗机构2009年度挂网采购药品目录》中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剂型、价格以及生产企业等信息已于2010年2月25日起废止。
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按药品通用名公布的品种剂型必须从《山西省医疗机构2010年度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中的药品品规中选择使用。
三、山西省医疗机构2010年度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及价格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