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3〕73号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3-1)》的文件要求和《关于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的通知》规定,现就开展第八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氨甲环酸注射剂、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5个品种的各中选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二)申报企业需不同于山西省的中选企业和备供企业。
三、确认规则
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5月5日17:00前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确定1家第二备供企业,具体规则如下:
(一)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涉及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执行;
(二)申报价格相同的,2022年度在山西省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
四、参与方式
(一)递交资料
《第八批国家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单》(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品种完善信息申报表》(附件3)。
(二)递交方式
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xyxcgywsl@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标示为(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材料+企业名称)。
(三)递交时间
2023年4月27日—5月5日。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