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企业:
为落实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现就我市开展第九批国家集采(以下简称“第九批国采”)药品信息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供及备供中选产品集中申报挂网
对于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第九批国采中选供应清单内所有产品,原则上选择我市作为主供或备供地区(包括第一备供和第二备供)的中选产品均应申报挂网。尚未在我市完成挂网的相关产品,请企业于3月11日前登录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按日常挂网流程完成产品申报。
二、非主供非备供产品供应确认
未选择我市作为主供或备供地区的第九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即非主非备产品),若中选企业同意按该产品国家集采中选价格供应我市的,将视同具有我市中选产品资格,并与本市中选产品享有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及其他医保配套措施。有意愿的中选企业请于3月14日前进行集中申报,将填写资格确认函(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yczxypk@ybj.beijing.gov.cn,集中申报截止后企业仍可通过该方式进行日常申报;若中选企业不同意按该产品国家集采中选价格供应我市的,允许该产品按照非中选药品挂网供应,挂网价格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 1.5 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三、非中选产品完善一致性评价标记
招采子系统基础数据库中与第九批中选产品同药品通用名的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或作为参比制剂的非中选产品,若仍未变更一致性评价或参比制剂标记的,请企业尽快在平台内申请变更,该标记结果将作为日后暂停采购相关未过评产品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3月8日
关于公布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https://www.smpaa.cn/gjsdcg/2023/11/16/13034.shtml)
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结果的通知(https://ybj.beijing.gov.cn/zczxs/2020_ycgga/202312/t20231227_3513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