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全区各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函﹝2019﹞138号)要求,药品采购中心已发布《关于规范新批准上市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为使第一批新批准上市药品挂网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此次挂网采购工作申报时间等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7日。请各生产企业认真阅读《关于规范新批准上市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核实相关要求后谨慎投报药品信息。
二、药品采购中心审核企业申报的信息后,对符合要求的药品将另行发布通知,维护产品信息的时间等具体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企业领取用户名与办理数字证书
(一)企业领取用户名
未参加过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药品生产企业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后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授权书上需粘贴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名片并盖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进口和港(澳、台)产品总经销商和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持《进口药品一级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2)(授权书上需粘贴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名片并盖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副本与GSP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已参与过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办理数字证书后使用原“药品采购平台”的用户名与密码。
(二)办理数字证书
凡参与我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企业(包含进口和港(澳、台)产品总经销商),需到新疆数字认证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首次参与的药品生产企业(包含进口和港(澳、台)产品总经销商)先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后来我中心领取用户名与密码,每家企业仅能办理一张数字证书,兼顾进口和港(澳、台)产品总经销商的药品生产企业可分别办理。企业需插入数字证书同时输入账号密码方可登陆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系统。
1、需提供的材料
(1)药品生产企业(国产):"新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单位印鉴收集表(见附件3)(打印后加盖清晰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扫描、法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2)进口和港(澳、台)产品总经销商(一级代理):"新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单位印鉴收集表(见附件3)(打印后加盖清晰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扫描、进口药品一级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GSP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兼顾进口和港(澳、台)产品总经销商的药品生产企业办理时需同时提交两套资料。
2、办理地点与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8楼,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991—2819290转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企业领取用户名与办理数字证书为日常业务,可按照要求随时办理。
四、系统操作方法与步骤请登录“基础库报价系统”在主站页面“最新公告”中查看。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件2: 进口药品一级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件3: 新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单位印鉴收集表.doc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