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按照《关于对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中部分独家品种进行邀请招标的公告》,经企业报价及专家评审,并报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将辽宁省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部分独家品种邀请招标中标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同时,从12月29日开始,中标生产企业与相关配送企业开始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建立配送关系。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配送关系的原则按照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配送关系的相关规定执行。
2.建立配送关系时间: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6日。
3.建立配送关系的方法请参阅《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生产企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和《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配送企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4.建立配送关系的其它相关要求参照2011年9月5日发布的《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中标企业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有关要求的通知》执行。
附件:1. 邀请招标中标药品目录
2. 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生产企业操作手册
3. 辽宁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