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使我省患者及时用上中选药品,现就中选药品挂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四川地区供应中选药品以及“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药品供应品种清单。
二、申报方式
请企业按《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第三点申报方式要求,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维护企业、产品资质信息。
三、申报要求
1.已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企业无需提交申报资料;若基础资质材料过期的需在省药械采购平台补交最新的相关合格资质材料。
2.尚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企业需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提交申报资料,维护企业、产品资质信息。
3.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
四、其他
1. 按照《“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CLM-YP2020-1)“当采购周期内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与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重叠时,第一年执行联合采购地区中选结果,第二年续约时再执行国家中选结果。”的相关规定,“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硫辛酸注射液(小容量注射液)和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无菌粉末)先执行“六省二区”的中选结果,待本采购周期“六省二区”中选结果执行完毕后,第二年再执行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
2.请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已选四川省为供应省的生产企业扫描二维码(附件1)进群,“八省二区”联盟集采中选企业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群,二维码有效期均截止到9月3日。
业务咨询电话:(028)85151912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