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新增药品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新增药品配送企业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2020年4月21日至4月27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质疑(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受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12室。
四、咨询电话
0431-81866909、81866937、81866938。
附件:新增药品配送企业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