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带量采购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公示部分赣粤豫鄂四省联盟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信息,公布部分符合价格要求的赣粤豫鄂四省联盟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一)公示内容。赣粤豫鄂四省联盟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的价格申报情况(详见附件1)。公示期截至2022年8月3日下午5:00。
(二)公布内容。前期已经公示且符合价格要求赣粤豫鄂四省联盟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目录及申报采购价格(详见附件2)。
二、申诉材料提交方式
对于公示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有异议的,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 “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其他事项”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药监局认可的原研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提交非中选价格申报函的,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 “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非中选药价格申报”按模板提交非中选价格申报函。
三、其他事项
根据企业提交的价格申报材料,符合价格要求的产品进行限价管理,医疗机构与企业实行网上议价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挂网限价。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企业申报价格、集中采购价格和原研参比制剂及过评药品价格,对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公布结果中因无药品统一编码的产品无法纳入系统的,待国家局下发统一编码后,相关企业可参照申诉材料提交方式报送材料,申请按本次公布结果纳入非中选药品挂网。
咨询电话: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