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9年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产品(补充)申报公示已结束,现将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公布,通知如下。
一、分类管理
已公布外省最低中标或挂网限价的,纳入“药品挂网目录管理”,企业可自主下调价格。未公布挂网价格的纳入“备选库管理”,价格联动后,纳入“药品挂网目录管理”。
二、挂网交易
1.请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尽快建立配送关系报价后进行网上交易。
2.挂网价为该产品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不高于此价格基础上议定成交。
附件:2019年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产品(补充)明细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