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12号
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和备供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4〕3号)要求,为确保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和备供产品(详见附件1、2、3)挂网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挂网产品的中选和备供企业于2024年2月4日前登录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信息维护与代码绑定工作。中选和备供产品中注射剂有不同包装的,只选择单支包装绑定。
二、已挂网产品的中选和备供企业需于2024年2月4日前绑定现有产品代码,无需重新维护产品信息。
代码绑定具体操作见操作手册(附件4)。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