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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执行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

所属项目:2021年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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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为保证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在本市的顺利执行,根据市药招办会议纪要(2022-1)要求,市药事所推送了第六批集采中选药品的数据信息,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开展落地相关工作,提前做好采购和使用的准备,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做好中选药品采购进院工作。本市将于2022年6月30日起执行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为保证患者可以及时享受国家集中采购的政策红利,市药事所已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简称阳光平台)内推送第六批集采中选药品信息。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可于2022年6月28日提前采购中选药品,做好进院入库工作。

二、保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中选产品采购使用量应不低于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对本市挂网的同通用名其它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未中选药品,医疗机构可以在上述前提下适量采购。

三、加强宣传培训。请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对医师和药师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政策宣传培训,加强临床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平稳过渡。

特此提示。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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