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江西省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第一批)已于12月13日公布并执行。为进一步做好中标产品的网上采购工作,现将网上操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中标结果(第一批)单独设立了“抗癌药中标项目”,在包括各地市联合体项目等在内的原有采购项目中,中标结果对应的产品均已停止采购资格。
2.中标所有产品均需重新确认配送关系,生产企业需对新中标的每个产品在每个配送地区(以设区市为单位)至少确认一家配送企业。
3.医疗机构需在“本院采购目录”中重新添加新的“抗癌药中标项目”的产品。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