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关于公布口服制剂已中标企业差比确定大包装药品中标价格结果的通知》内容,为方便供货企业样品备案、简化程序,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2011年10月21日公布的新的中标药品的首批供货药品样品进行集中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0日,请各供货企业根据样品备案时间安排如期备案,逾期不再集中受理。
二、备案地点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41号(和平东路与民心河交叉口西侧路北约300米),华北制药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仓库。
联系方式:0311-86696129
三、备案具体要求
(一) 样品备案递交材料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国家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实施细则》(请登录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二)备案递交的所有纸质资料电子版发至hbfda2011@126.com,邮件名称以备案企业名称命名。
(三)备案前,建议各供货企业提前与联系人核对确认样品备案所需数量。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