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桂价医〔2010〕465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涉及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头孢曲松等42个品种进行价格调整(见附件1),如生产商不接受价格调整的,须由生产商被授权人在2011年1月5日前递交放弃函(见附件2),逾期不递交放弃函的视为接受调整的价格。
附件:1.2010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涉及桂价医【2010】465号文调价的品种
2.企业不接受价格调整的放弃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