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GY-YD2021-3)》《鄂冀晋内蒙古辽闽赣豫湘琼渝川贵藏陕甘宁新新疆兵团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CYLM-2021-1)》《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药品信息
为推进胰岛素、中成药专项中选结果落地,请以上两类未申报药品资质的生产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报系统”进行资质信息维护,已挂网的药品无需重复维护。资质信息维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12时。
二、勾选配送时间
5月13日胰岛素、中成药中选目录挂网。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60.205.165.231/)选择配送企业。中选企业每个地市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
三、三方协议签订
企业确定配送企业后,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登录省药采平台,勾选中选产品、选择配送企业,同时已确定好配送关系的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三方协议。5月13日医疗机构上报的约定采购量导入交易系统,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可签订三方协议,中选药品三方协议继续实行网上签约,不再纸质打印,三方协议签订由医疗机构发起,生产、配送企业登录CA确认即可。
四、药品配送到位时间
5月19日前各中选、配送企业需将中选药品按医疗机构要求配送到各级医疗机构。
五、正式执行时间
2022年5月20日零时起,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联盟集中采购(中成药专项)中选结果正式执行,患者可以中选价格购买中选药品。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