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二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即将进入价格谈判阶段。为使药品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参加价格谈判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家药品生产企业仅限1-2人参加价格谈判,其它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
2、参加价格谈判的人员必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等原件到场,核实后再进行价格谈判。因1 个生产企业可能会在不同的组进行谈判,需准备多份法人代表授权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写明被授权人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授权的内容必须写明:“被授权人全权代表本企业进行药品的价格谈判工作”。如法人代表授权书与谈判人员证件不符,取消被授权人价格谈判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负责。
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按以上要求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价格谈判工作拟定于2009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请随时查看网上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