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投标人:
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定于2011年8月26日组织辽宁省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部分药品(具体品规和企业见附件1)进行再次议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方式
本次议价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需指派谈判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格式要求见附件2)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每个药品品规可以委托一到两名谈判代表(最多不超过两名)参加谈判。没有授权书将不允许进入评标区域。
本次议价专家最后给出的价格需要谈判代表现场确认,请投标人做好相关准备。
二、时间安排
1.签到和发放谈判号码的时间:2011年8月26日8:30至9:00时,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时间。
2.谈判时间:2011年8月26日9:00时开始,以签到顺序依次进行谈判。
三、议价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评标区。
四、议价程序
先由生产企业给出最新报价,陈述理由,专家与生产企业代表进行谈判,然后由生产企业最后一次报价,专家综合谈判情况各自给出建议价,将专家给出的建议价由低到高排列,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值,生产企业接受建议价并确认后即中标,如不接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则淘汰。
本次议价时一律以实际剂型价格进行报价(例如:剂型是溶媒结晶的注射剂在报价时应报溶媒结晶的价格)。
联系电话:024-23447758,23447759
附件1:议价品种目录.xls
附件2:法人授权书.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