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备案药品按全国最低采购价进行联动的函》(青医保局函〔2019〕157号)文件要求,以生产企业填报并确认的全国最低采购价格作为价格联动基准,实行全省联动(备案药品现行采购价低于企业申报的全国最低采购价,继续执行现行采购价)。现对企业填报价格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8:00。
二、未填报或虚假填报备案药品入围产品目录内品种全国最低采购价的企业,取消该品种的挂网,生产企业记不诚信记录一次。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1—8168728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四楼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南大街15号)
附件:1.备案药品入围产品全国最低采购价
2.未填报全国最低采购价药品目录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