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2023〕134号
各相关药品企业:
为保障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按期落地,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并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0号),请相关企业及时申报相关中选及备供(含第二备供)药品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及要求
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备供情况表》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中供应安徽地区的药品品规,截至目前尚未在我省挂网的品规(详见附件1和附件2),企业需在药品招标管理系统中申报相关药品信息。
各相关企业务必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并严格按照供应品种清单申报相关药品品规,原则上,不接受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以外同企业同品种其他规格及包装申请挂网,如逾期不申报或由于相关资质问题导致未挂网,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另外,请相关企业仔细核对已挂网的中选药品品规(详见附件3和附件4),如有异议,请及时递交相关书面说明材料至咨询室。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三、申报时间
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1日(工作日),咨询电话: 0551-62634508(咨询室),62675193(督查科)。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