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胰岛素专项)工作要求,稳妥有序做好我省第六批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相关药品的挂网申报工作,根据我省执行前五批国家集采结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范围为第六批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中选药品,其中甘肃省上报采购需求量的中选企业必须申报,未申报的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上报国家联采办处置;鼓励甘肃省未上报采购需求量的企业按照国家中选价申报,甘肃省未上报采购需求量的A、B类中选企业未申报的,自动丧失分配量获得资格。
二、申报内容
申报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挂网申报材料,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挂网。按照国家集采中选价申报后直接纳入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以下简称“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已在甘肃中标、挂网的,仅提供挂网申请函;未在甘肃中标、挂网的,提供挂网申请函和产品资质材料。
三、申报受理
企业按照申报要求提交挂网申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见附件1)以及必要的企业产品资质材料。
(一)资质材料
企业资质:境内企业无需提供;所有境外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在中国大陆设立或指定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代表机构或企业法人的最新授权书。
产品资质: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药品说明书等。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三)申报方式
所有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后发送至受理邮箱(gansuypzb@163.com),文件名格式为“第六批国采+企业名称+药品名称”,未按规定上传资料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五、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0931-2909385、2909192、2909381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