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卫函〔2014〕1137号),为做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现将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品种中的非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品种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于11月3日17:00时前由生产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递交至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13号楼,联系电话:020-87300315)。
附件: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品种非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品种(2014年11月7日更新)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