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直属各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际联盟补充中选品种头孢拉定采购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3〕23号)和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医保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辖区医疗机构执行中选品种使用情况的监测,确保辖区医疗机构按期做好中选品种头孢拉定的采购和使用。
二、请各参采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2024年1月25日前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与相关企业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并在协议期内有计划的实施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