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医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医改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恩施州卫计委经过申请,省卫计委同意我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在“两票制”基础上可增开一次购销发票,经研究,决定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在 “两票制”基础上实行增开一次购销发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市卫计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举报电话:8203581(恩施市卫计局体制改革科)
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