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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头孢西丁注射剂型及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和意义
为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头孢西丁注射剂型及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下一年的采购和使用工作,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头孢西丁注射剂型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6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23号)精神,省医保局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头孢西丁注射剂型及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18号)。头孢西丁注射剂型第二采购年续签涉及1个品种,报量医疗机构共100余家,采购量约29万余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续签涉及17个品种,报量医疗机构共1900余家,采购量约5910万余片(支、瓶)。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范围和采购量。品种范围是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并供应广东省的头孢西丁注射剂型产品及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截至首年结束前最新的中选产品。机构范围包括已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填报上述两批次集采相关续签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填报的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约定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招采子系统填报的采购需求量。
(二)明确采购周期。此次续签品种采购周期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所使用的中选产品量纳入第二采购年约定采购量计算。
(三)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中选药品的合同续签工作。各采购平台组织相关中选企业、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商及医疗机构签订三方购销合同。有关中选药品的供应管理、医保基金预付和结算等要求参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头孢西丁注射剂型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6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2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