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配送企业:
朝阳市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结果公示及申诉处理工作已结束,经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朝阳市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9日16:30。
二、查看方式
各相关投标、配送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省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网”招标平台,在左侧菜单“公示信息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功能中查看。
三、相关说明
1、“药品属性”项目中标注“省级重点监控”中标产品,按辽宁省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标注“市级重点监控”中标产品,按朝阳市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市级重点监控产品年度采购金额不得超过2013年该产品全年网上采购金额的50%”;
2、本次公示不再接受任何形式质疑申诉。
另:关于网上选择配送企业相关事宜
请各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做好网上选择配送企业准备工作,现拟定于9月10日—9月12日16:30开通网上选择配送企业功能,具体时间及操作办法请关注近期通知通告。
如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选定配送企业,视为恶意投标,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恶意投标行为处理条款,对中标企业进行处罚。
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