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挂网信息,提升药品挂网产品数据质量,为更好推进药品价格治理打好基础,现集中开展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挂网信息完善调整工作,重点对挂网药品是否属于原研或参比制剂,是否属于过评仿制药(含视同)等情况进行完善或调整。
一、调整范围
相关企业重点对本企业挂网药品的“质量层次”“药品类别”等挂网信息标识是否存在误标或漏标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完善或调整。
二、调整时间和方式
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发起调整申请,并填写调整原因,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路径:招采管理子系统 - 药品采购管理 - 药品挂网信息管理 - 药品挂网信息调整申请。
三、调整要求
(一)相关企业须高度重视本次挂网信息完善调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
(二)各企业应认真全面梳理本企业所有挂网药品的“质量层次”“药品类别”等挂网信息标识确保无误无漏。
(三)逾期未操作的,后期工作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况进行信用评价等约束措施。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