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药品现代物流质量安全管理标准》(鄂药监发〔2021〕22号),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企业监管标准,在省内武汉、天门、十堰、恩施、宜昌、荆门、荆州、随州、襄阳、黄冈、咸宁、孝感、黄石设置药品储存仓库并开展多仓协同管理。其中:
(一)武汉仓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二路96号1-5层;
(二)天门仓地址为湖北省天门市天门经济开发区南洋大道83号4号楼第一层整层、第二层南侧;
(三)十堰仓地址为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西城大道8号生物园内1栋1、2层;
(四)恩施仓地址为湖北省恩施市松树坪村硒施大道恩施高新区人福物流园4栋一层;
(五)宜昌仓地址为宜昌市白鹤路6号人福药品物流中心一楼、二楼;
(六)荆门仓地址为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29号一幢一楼南端;
(七)荆州仓地址为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郢都路118号(2幢1层);
(八)随州仓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孵化园(8号地)望城岗村第1栋第二层厂房;
(九)襄阳仓地址为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物流二路11号3幢一层;
(十)黄冈仓地址为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街道君康路1号南湖邻里中心二层;
(十一)咸宁仓地址为湖北省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津晶城科技园9号厂房;
(十二)孝感仓地址为湖北省孝感市孝汉大道38号银湖科技产业1栋2楼;
(十三)黄石仓地址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沈下路212号1栋1-2层、2栋1-2层。
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一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延伸检查及委托方质量审核。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52号公告《关于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 (2022年第1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