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药招办〔2012〕22号
关于公布符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配送资质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经营批发企业:
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改〔2012〕7号)要求,省主管部门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一、符合本次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质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有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72家(名单详见附表)。
二、名单附表中标有“*”的17家公司超过3个月没有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核注核销。
三、生产企业下属药品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为仅配送本企业生产的药品的批发企业,视为符合配送企业资质条件,其经营活动及范围必须遵守相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安徽省药招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表:符合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