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清单遴选工作方案》(吉卫药政发〔2020〕1号)的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于近日组织专家对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遴选基础数据采集自2019年1月1日-2020年5月15日16:30分止)进行了评审,形成了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动态调整目录)。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以上两个清单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该通知下发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药政处
联系人:陈婷婷
电话:0431—88905964
传真:0431--88905976
附件:1.吉林省短缺药品清单
2.吉林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