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文件要求,即日起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选择宁夏为供应地区的中选企业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范围
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并已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的药品(附件1)。
二、价格调整原则
(一)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中选结果,未选择宁夏为供应地区的中选企业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
(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调整价格的药品经公示后予以撤网。
三、申报时间、方式和内容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29日。
(二)申报方式
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网址:https://nxyp.nxggzyjy.org/std/1ogin.htm1),进入药品模块中的“药品交易结算"系统,点击“商品管理”中的“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进行调价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三)申报内容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申报函》(加盖企业公章)(附件2)。
四、相关要求
(一)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
(二)不在价格调整范围和未取得我区中标(挂网)资格的药品不参与本次价格调整申报。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