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GY-YD2021-3)》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要求,为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目录范围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内药品(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请企业按《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第三点申报方式要求,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维护企业、产品资质信息。
三、申报要求
1.已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企业无需提交申报资料;若基础资质材料过期的需在省药械采购平台补交最新的相关合格资质材料。
2.尚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企业需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提交申报资料,维护企业、产品资质信息。
3.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17:00
四、其他
请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企业扫描二维码(附件)进群。
联系电话:028-86917838 028-8693193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