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动态报名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代码和结算价格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94号)等文件,经企业申请并核实,现对2018年5月4日公布的第一批增补报名部分药品进行调整:
1.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射用硼替佐米(规格:1.0mg、3.5mg),纳入谈判采购目录,以“医保支付标准”为采购价格,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平台自主采购。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的盐酸奥洛他定胶囊(规格:5mg*10粒),属于已经纳入挂网目录的重复报名产品,现将上述药品调出挂网目录。
特此通知。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