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四批国家集采)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将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第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指除中选品种以外,与国家联采办公布的采购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的所有品种)采购价格予以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省平台已生效且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6日有交易记录的非中选药品。
二、公示价格
公示价格为截止至2021年2月26日前省平台的最低采购价格(按最新交易年度取最低值)。
三、公示时间
2021年3月4至2021年3月9日17:30时止。
四、查看方式
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进入“信息公示/复核管理-价格公示项目-药品价格公示-第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查看相关产品价格信息。
五、反馈方式
如对公示价格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在公示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17:30前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附件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六、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