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由于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工作推迟,经研究,决定将5个直接议价谈判品种的评审、议价工作的时间进行调整,并将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生产商自行下载,按规定时间参与各项工作。
二、生产商与专家组面对面议价的工作将于2010年12月28—29日进行,参与议价的生产商名单在医疗机构选定生产企业及品种规格后公布。届时将按《直接议价谈判生产商名单》的议价序号依次进行面对面价格谈判,请各生产商被授权人关注近期网上通知按时到场参加议价。被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议价现场,若原被授权人不能到场需重新委托被授权人的,必须出具新被授权人授权书(见附件2)及身份证原件(进入议价现场的生产商被授权人不能超过2人)。
三、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十六条规定,对《2010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直接议价谈判品种议价细则》第4页第八项“中标规则”第(一)款 “选定中标品种原则” 的第1 点“三级医疗机构采购的品种”补充说明如下:
(一)不同规格的中标原则
1.各医疗机构对一个品种选择2个规格的,从每个品规中各取每一竞价组中综合得分最高的产品(若最高综合得分相同,则选择价格低的品种),按其得分高低再次进行排序,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1个产品中标。
2.各医疗机构对一个品种只选择1个规格的按以下几种情况选择中标品种:
(1)选择品种中只有1个竞价组的,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2个产品中标;
(2)选择品种中有2个及以上竞价组的,取每一竞价组中综合得分最高的产品(若最高综合得分相同,则选择价格低的品种),按其得分高低再次进行排序,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2个产品中标。
(二)以上情况若最高综合得分相同,则选择价格低的中标;若综合得分和价格相同,则由专家投票决定,但专家票数必须过半。
附件:1. 2010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直接议价谈判品种议价工作日程调整表
2. 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授权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