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8号)要求和我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工作部署,我委组织拟定了《广东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征求你们意见(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委)须征求并汇总辖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意见),请于2016年8月10日下午5:00时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按附件2格式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87300315,传真:020-87300267,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13号楼,邮编:510060。
附件:1.广东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