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解决儿童和特殊患者用药,加大药品供应保障力度,经研究决定,将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巯咪唑片(5mg)”和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巯嘌呤片(50mg)”纳入《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供各议价主体网上议价使用,并同时开展上述药品的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将“甲巯咪唑片(5mg)”的药品来源从定点生产药品调整为直接挂网采购,并由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申报。
(二)由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巯嘌呤片(50mg)”的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
二、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
上述生产企业,须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议价。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数字证书续期等相关事宜
企业数字证书已过有效期的,须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5:00前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数字证书续期后,方可参与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工作;企业数字证书未过有效期的,可直接进行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办理数字证书续期等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贵州CA公司。
(二)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
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220.197.219.184:8020),按照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网上申报。
三、资质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1月14日9:00起至2019年1月18日17:00止。
四、有关事项
(一)上述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报并提交真实、有效、齐全的资质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挂网资格;
(二)已在公开招标或直接挂网项目中申报过企业信息并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如无变更情况,可不再申报企业信息,只须进行产品信息的申报并提交,企业信息已变更的,可针对变更内容进行修改,并同时申报产品信息并提交;未申报过的企业需同时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申报并提交;
(三)企业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申报的资质证明资料按要求清晰、完整地逐页扫描成PDF格式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上传,资质证明文件中文字或图案应正面向上排版,电子印章应加盖在页面左上角,不得遮挡有效内容。部分材料须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承诺函须先行打印,经被授权人签字后,再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
(四)所有的PDF文件须制作成A4纸格式(21cm*29.7cm)上传,另外,建议10页以下材料制作成的PDF文件不大于2Mb,50页以下的不大于10Mb,以此类推,否则会影响PDF文件的上传速度;
(五)上述企业申报的有关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要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经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六)上述企业在申报资质证明材料时,应选择对应的目录品规,如实填报所申报药品的信息,其中,产品名称、申报剂型、制剂规格等信息应按照药品批件上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进行填报,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有效。
(七)在企业申报资质证明材料期间,将同时对已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各企业需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对审核意见中提出需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的,需及时补充修改并重新递交。
联系人:何蒙荟媛
联系电话:0851-88309631 (业务咨询)
0851-86402317 (CA技术咨询)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