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网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 经核查,药品配送企业有486家的相关资质即将在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到期,详细信息附件见1和附件2。若相关企业还要继续承担配送业务,请及时按要求更换证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提供证照的要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均需提供原件与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GM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www.sda.gov.cn的数据库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企业鲜章提交。 2.不能及时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原件的,需提供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告,并将公告页打印加盖企业鲜章。 3.如分公司与总公司共用的证件,需发证机关出具共用证明。 4.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3。 5.将企业相应资料填写在附件4中,发送邮件到 yzjg114@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请按附件1和附件2中企业名称准确填写。 二、办理地点 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114办公室 ,咨询电话:86156029 三、注意事项 1.如在2009年12月到期的相关证照请在2009年月12月31日之前补齐相关资料,2010年1月到期的相关证照请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补齐相关资料,如未补交相关资料,将停止该企业的配送资格。 2.各上网医疗机构请提示各自配送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配送 企业名单 2.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将到期的配送企业名单 3.法人委托书样板 4.需企业填写发送邮件的样板 附件下载请到:http://218.6.245.53:7080/bid/modules/article/View.jspid=1258340264406u1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