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为了确保集中采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前做好领取数字认证证书和产品申报等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办理数字认证和电子印章证书
根据卫生部《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将采用国家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证服务,由该中心发放的单位身份证书对药品集中采购投标数据加密,为招投标各方提供数据安全保障。拟参加本次集中采购活动的生产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和领取广西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单位身份证书和证书介质(KEY),否则不能参与产品申报。证书和证书介质(KEY)即日起可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及流程见附件1)。
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避免生产商在投标过程中为数据复核、资料和证明文件递交等事宜往返奔波,CA提供电子印章证书服务供生产商选择。电子印章的主要功用如下:
1)生产商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资料,其效力等同于加盖企业鲜章的纸质材料;
2)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资料原则上不再需要核对原件;
3)办理电子印章的生产商可通过互联网递交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资料。
是否使用电子印章,由生产商自主选择,不是强制性要求(相关手续及流程见附件2)。
二、申报和维护产品信息
为了让生产商有充足的时间申报和维护产品信息,从2010年5月25日开放产品申报系统,凡拟参加2010年度广西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生产商(国内生产企业,国外生产企业的国内总代理/一级代理商视同生产商)均需进入申报系统维护本企业的资质和产品信息。生产商凭单位身份证书和证书介质(KEY)登陆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www.gxyxzb.gov.cn),点击进入药品申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维护本企业的资质和产品信息(相关手续及流程见附件3)。
生产商须按附件3所列资料目录提供企业资质和产品信息的纸质资料或电子资料(电子资料必须加盖CA的电子印章),凡提供纸质资料的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章。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西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相关表格下载专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